行業新聞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膠粘劑
HJ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HJ/T 220-2005
代替HBC 18-2003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膠粘劑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Adhesives
2005-11–28發佈 2006-01–01實施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佈
HJ/T 220-2005
目次
前言……………………………………………………………………………………………III
1範圍……………………………………………………………………………………………1
2規範性引用檔………………………………………………………………………………1
3基本要求………………………………………………………………………………………1
4技術內容………………………………………………………………………………………1
5檢驗方法………………………………………………………………………………………3
附錄 A (規範性附錄) 包裝用水性粘合劑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鹵代烴的測量…5
附錄 B (規範性附錄) 建築用溶劑型粘合劑中鹵代烴、丙酮的檢測法…………………7
1範圍……………………………………………………………………………………………1
2規範性引用檔………………………………………………………………………………1
3基本要求………………………………………………………………………………………1
4技術內容………………………………………………………………………………………1
5檢驗方法………………………………………………………………………………………3
附錄 A (規範性附錄) 包裝用水性粘合劑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鹵代烴的測量…5
附錄 B (規範性附錄) 建築用溶劑型粘合劑中鹵代烴、丙酮的檢測法…………………7
II
HJ/T 220-2005
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膠粘劑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改善環境品質,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對《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技術要求粘合劑》(HBC 18–2003)的技術內容進行了部分改動並對其進行了全面編輯性修改。
本標準與《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粘合劑》(HBC 18–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在規範性引用檔中增加對《協和箱包用膠粘劑》(GB 19340-2003)的引用。
——在規範性引用檔中增加對《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膠粘劑有害物質釋放限量》(GB 18587-2001)的引用。
——技術內容4.4 中增加正己烷的限值要求。
——技術內容4.4中鹵代烴的檢驗方法改為對GB 19340-2003的引用。
——技術內容4.6 中增加有害物質釋放限量要求。
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適用於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
本標準由國家環保總局科技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發展中心。
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5年11月28日批准。
本標準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代替《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技術要求粘合劑》(HBC 18–2003)。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為:
——HJBZ 28-1998、HBC 18-2003
HJ/T 220-2005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膠粘劑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膠粘劑類環境標誌產品的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及檢測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包裝用水性膠粘劑、建築用膠粘劑、木材加工用膠粘劑、鞋和箱包用膠粘
劑以及地毯膠粘劑產品。
2 規範性引用檔
下列檔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
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4074.13-1993 木材膠粘劑及其樹脂檢驗方法游離苯酚含量測定法
GB/T 14074.16-1993 木材膠粘劑及其樹脂檢驗方法游離甲醛含量測定法
GB/T 14732-1993 木材工業膠粘劑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樹脂
GB 18583-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19340-2003 鞋和箱包用膠粘劑
GB 18587-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膠粘劑有害物質釋放限量
3 基本要求
3.1 產品品質應符合相應產品品質標準的要求;
3.2 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4 技術內容
4.1 總要求
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得添加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鹵代烴等有毒有機溶劑。
4.2 木材加工用膠粘劑的要求
產品中游離甲醛和游離苯酚的含量應符合GB/T 14732-1993 的規定。
4.3 包裝用水性膠粘劑的要求
產品中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表1 的規定。
表1 包裝用水性膠粘劑和處理劑中有害物質限量值(mg/kg) 項目 指標
|
苯 ≤ 100
|
|
苯+甲苯+二甲苯 ≤ 1000
|
|
鹵代烴 ≤ 1000
|
4.4 鞋和箱包膠粘劑和處理劑的要求。
產品中有害物限量應符合表2 的規定。
表 2 鞋和箱包用膠粘劑和處理劑中有害物質限量值
|
項目 指標
|
|
苯(g/kg) ≤ 0.1
甲苯+二甲苯(g/kg) ≤ 5
甲苯二異氰酸酯(g/kg)(聚氨脂鞋用膠粘劑需測試本項目)≤ 5
鹵代烴(以二氯乙烷計)(g/kg) ≤ 2
正己烷(g/kg) ≤ 100
總揮發性有機物(g/L) ≤ 700
|
4.5 建築用膠粘劑的要求
4.5.1 建築用水基型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表3 的規定。
表 3 水基型建築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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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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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醋酸
丙烯類 縮甲醛 乙烯酯 橡膠類 聚氨酯 其他膠
類 類 類 類 粘劑
|
|
游離甲醛(mg/kg) ≤ 100 100 100 100 — 100
苯(mg/kg)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甲苯+二甲苯(mg/kg)≤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鹵代烴(mg/kg) ≤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總揮發性有機物(g/L)≤ 50 50 50 50 50 50
|
4.5.2 建築用溶劑型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表4 的規定。
表4 溶劑型建築用膠粘劑中有害物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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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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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氧樹脂類 橡膠類 聚氨酯類 其他
膠粘劑 膠粘劑 膠粘劑 膠粘劑
|
|
游離甲醛(mg/kg) ≤ — 500 — 500
苯(mg /kg) ≤ 2000 2000 2000 2000
甲苯+二甲苯(mg /kg) ≤ 2000 2000 2000 2000
甲苯二異氰酸酯(mg /kg) ≤ — — 5000 —
丙酮(mg /kg) ≤ 750 750 750 750
鹵代烴(以二氯甲烷計)(mg /kg)≤2000 2000 2000 2000
總揮發性有機物(g/L) ≤ 750 750 750 750
|
4.6 地毯用膠粘劑的要求
產品中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表5 的規定。
表5 地毯膠粘劑有害物質釋放限量 單位:mg/㎡h
|
項目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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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 ≤10
甲醛 ≤0.05
2-乙基己醇 ≤3
|
5 檢驗方法
5.1 技術內容中4.1.1 的要求通過檔審查結合現場檢查的方式來驗證;
5.2 技術內容中4.2 的要求,按GB/T 14074.13-93 和GB/T 14074.16-93 中的規定進行檢測;
5.3 技術內容中4.3 的要求按附錄A 的規定進行檢測;
5.4 技術內容4.4、4.5.1、4.5.2 中苯的要求按GB18583-2001 中附錄B 的規定進行檢測;
5.5 技術內容4.4、4.5.1、4.5.2 中甲苯和二甲苯的要求按GB18583-2001 中附錄C 的規定進
行檢測;
5.6 技術內容4.4、4.5.1、4.5.2 中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的要求按GB18583-2001 中附錄D 的
規定進行檢測;
5.7 技術內容4.4 中鹵代烴的要求按GB19340-2003 中附錄C 的規定進行檢測;
5.8 技術內容4.4 中正己烷的要求按GB19340-2003 中附錄B 的規定進行檢測;
5.9 技術內容中4.4、4.5.1、4.5.2 中總揮發有機物的要求按GB19340-2003 中附錄E 的規定
進行檢測;
5.10 技術內容4.5.1、4.5.2 中游離甲醛的要求按GB 18583-2001 中附錄A 的規定進行檢測;
5.15 技術內容4.5.1、4.5.2 中鹵代烴、丙酮的要求按照附錄B 的規定進行檢測;
5.16 技術內容4.6 的要求按GB18587-2001 中附錄A 的規定進行檢測。
HJ/T 220-2005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包裝用水性粘合劑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鹵代烴的測量
A.1 材料
A.1.1 試劑
載氣:高純氮
燃氣:氫氣,純度>99.8%
助燃氣:空氣
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分析純
四氯化碳、苯、甲苯、二甲苯(間、鄰、對二甲苯混合物):分析純
乙苯、甲醇:分析純
A.1.2 儀器
氣相色譜儀:能滿足分析條件要求的任何型號的配有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的色譜儀,對苯的檢出限D≤1×10-9g/s。
色譜柱:非極性毛細管色譜柱, 30m×0.25mm×0.25μm 膜厚(如:HP-1,DB-1);
進樣器:能滿足分析條件要求的任何型號的頂空進樣裝置;
頂空用樣品瓶:20mL;
一次性注射器,5mL。
色譜操作條件:頂空進樣器浴溫:80℃;平衡時間:90min;定量管體積:10μL,溫度85℃;
氣體傳輸線溫度85℃。
氣相色譜儀條件:分流進樣;分流比80:1(不帶頂空進樣器時分流比20:1,帶頂空進樣器時分流比80:1);載氣流速1.0mL/min;氫氣流速30mL/min;空氣流速:380mL/min。
柱溫:程式升溫,40℃保持4min,然後以10℃/min 升至150℃保持5min;進樣口溫度:150℃;
檢測器溫度:280℃;
尾吹: 10mL/min。
色譜柱老化:280℃下,老化16 小時。
A.2 測定步驟
A.2.1 被測物保留時間的測定
按氣相色譜儀操作條件,待儀器穩定後,注入1μL 含所有被測物的標準溶液,記錄各被測物標準組份的出峰順序及保留時間。
A.2.2 定性檢驗樣品中的組份
在樣品瓶中加入5mL 左右的樣品,按B.2.1 中選定的條件進行檢測,確定出被測物組分。
A.2.3 混合標準溶液的配製
按A.2.2 檢測出的被測物以甲醇為溶劑配置混合標準溶液。
A.2.4 樣品測定
在四個樣品瓶中分別用注射器注入5mL 左右的樣品,準確稱其重量(精確至0.0002g),
每一樣品瓶中的樣品量的差應小於1%,在其中三個樣品瓶中用微量注射器分別注入10μL、
20μL、30μL 混合標準溶液,並儘快封閉樣品瓶,標準溶液的加入量應使其在色譜儀上的
峰面積與樣品被測組分在色譜儀上的峰面積大致相同。
A.2.5 把已稱好試樣的樣品瓶置於頂空進樣器中。按B.2.1 條件測試,計算測試結果。
A.3 計算
A.3.1 計算線性回歸方程
以標準組份在試樣中的濃度W i 及對應的峰面積A i 分別計算回歸方程。
A i= a × W i + b (1)
A i —被測組分i 的峰面積;
W i —標準組份i 在試樣中的濃度,mg/kg;
a —回歸方程的斜率;
b —回歸方程的截距。
A.3.2 被測物含量的計算
取A i = 0 時,W si = −b / a為被測組份在試樣中的含量(mg/kg)
W si —被測物i 在水基型粘合劑中的含量,mg/kg。
A.3.3 試樣中鹵代烴含量(以二氯甲烷計)的計算
W 鹵代烴=W 二氯甲烷+0.858×(W1.1-二氯乙烷+ W1.2-二氯乙烷)+0.637×(W1.1.1-三氯乙烷+ W1.1.2-三氯乙烷)+0.552×W四氯甲烷
0.858—二氯甲烷與二氯乙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711—二氯甲烷與三氯甲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637—二氯甲烷與三氯乙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552—二氯甲烷與四氯化碳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計算結果苯系物數值保留至個位,鹵代烴數值保留至十位。
HJ/T 220-2005
附錄B
(規範性附錄)
建築用溶劑型粘合劑中鹵代烴、丙酮的檢測方法
B.1 儀器與試劑
B.1.1 試劑
載氣:高純氮
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色譜
純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分析純
甲醇:優級純
溴丙烷注1:分析純。
溴丙烷溶液:稱取1g 左右溴丙烷稱准至0.2mg,用甲醇稀釋至50ml 容量瓶中。
B.1.2 儀器
氣相色譜儀:配電子捕獲檢測器;
色譜柱:非極性毛細管色譜柱(如HP-1,DB-1:30m×0.25mm×0.25μm 膜厚)或其他能使被測物完全分離的色譜柱。
微量注射器,1μL。
B.1.3 色譜操作條件
色譜分析條件注2:
進樣方式:分流進樣;
載氣流速:1.0mL/min;
柱溫:程式升溫,42℃保持9min,然後以50℃/min 升至250℃保持2min;
進樣口溫度:250℃;
檢測器溫度:300℃;
尾吹: 30mL/min。
色譜柱老化:280℃下,老化16 小時。
B.2 測定步驟:
B.2.1 被測物保留時間的測定:按氣相色譜儀操作條件,待儀器穩定後,注入0.2μL 含所
有被測物的標準溶液,記錄各被測物標準組份的出峰順序及保留時間。
B.2.2 定性檢驗樣品中的被測組分:稱取1g 左右的樣品用甲醇稀釋至25mL 容量瓶中,按選定的測試條件進行檢測,並確定出被測物的種類。
B.2.3 測定被測物的回應因數:稱取1g 左右的在A.2.2 中檢出的被測物的標準試劑,稱准至
0.2mg,及對應的溴丙烷溶液注3,用甲醇稀釋至50ml 容量瓶中,按其線性範圍稀釋(其濃度應在線性範圍內,若超出應加大稀釋倍數或多次稀釋),搖勻。用微量注射器進0.2μL 樣品,並記錄其色譜圖。計算被測組分的回應因數R:
(2)式中:WS — 溴丙烷重量,g;
Wi — 被測組分重量,g;
Ai —被測組分峰面積;
AS —溴丙烷峰面積。
R 值取二次結果的平均值,其相對偏差應小於5%,保留三位有效數字。
B.2.4 樣品測定:
準確稱取1g 左右的樣品(精確至0.0002g),加入1ml 溴丙烷溶液於50ml 的容量瓶中,用甲醇稀釋至刻度。溴丙烷溶液的加入量應使其在色譜儀上的峰面積與樣品被測組分在色譜儀上的峰面積大致相同。待儀器穩定後開始測試。
B.3 計算
B.3.1 計算被測物含量
通過下式計算粘合劑中被測組分的含量C i (mg/kg):
(3)式中:A i ──被測組分峰面積;
A S ──溴丙烷峰面積;
W S ──溴丙烷重量,g;
W樣──被測組分重量,g;
R ──回應因數。
測定結果取二次的平均值,其相對偏差應小於5%。
B.3.2 試樣中鹵代烴含量W 鹵代烴(以二氯甲烷計,mg/kg)的計算
W 鹵代烴=W 二氯甲烷+0.858×(W1.1-二氯乙烷+ W1.2-二氯乙烷)+0.637×(W1.1.1-三氯乙烷+ W1.1.2-三氯乙烷)+0.552×W四氯甲烷
0.858—二氯甲烷與二氯乙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711—二氯甲烷與三氯甲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637—二氯甲烷與三氯乙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552—二氯甲烷與四氯化碳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計算結果保留至十位。
注1:試樣中應不含有內標物溴丙烷。在定性檢驗試樣被測組分時,如試樣不含某種被測組分時,也可用其作內標物。
注2:由於色譜分析條件因實驗條件不同而有差異,所以應根據所用氣相色譜儀的型號、性能,制定分析最佳條件。
注3:加入的溴丙烷內標物溶液在色譜儀上的回應值應與被測物的回應值相當,並且應
在其線性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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